穩定性是指藥物保持物理、化學、生物和微生物學特性的能力。穩定性試驗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藥或藥物制劑在溫度、濕度、光線的影響下隨時間變化的規律,為藥品的生產、包裝、貯存、運輸條件提供科學依據,同時通過試驗建立藥品的有效期。
穩定性研究的方法
影響因素試驗
一般包括高溫、高濕、強光照射試驗,一般將原料藥供試品置適宜的開口容器中(如稱量瓶或培養皿),攤成≤5mm厚的薄層,疏松原料藥攤成≤10mm厚的薄層進行試驗。對于口服固體制劑產品,一般采用除去內包裝的最小制劑單位,分散為單層置適宜的條件下進行。如試驗結果不明確,應加試兩個批號的樣品。
1.高溫試驗
供試品開口置適宜的潔凈容器中,在60℃條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樣,檢測有關指標。如供試品發生顯著變化,則在40℃下同法進行試驗。如60℃無顯著變化,則不必進行40℃試驗。
2.高濕試驗
供試品置恒濕密閉容器中,于25℃分別于相對濕度75%±5%及90%±5%條件下放置10天,在第5天和第10天取樣檢測。檢測項目應包括吸濕增重項。液體制劑可不進行此項試驗。
恒濕條件可采用恒溫恒濕箱或通過在密閉容器下部放置飽和鹽溶液來實現。根據不同的濕度要求,選擇氯化鈉飽和溶液(15.5-60℃,相對濕度75%±1%)或硝酸鉀飽和溶液(25℃,RH92.5%)。
3.光照試驗
供試品開口置在光照箱或其它適宜的光照容器內,于照度4500Lx±500Lx條件下放置10天(總照度量為120萬Lxh),在第5天和第10天取樣檢測,有條件時還應采用紫外光照射。
加速試驗
加速試驗主要用于評估短期偏離標簽上的貯藏條件對原料藥質量的影響,目的是通過加速藥物的化學和物理變化,探討藥物的穩定性,為制劑設計、包裝、運輸、貯存提供必要的資料。供試品要求3批,放置在商業化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包裝容器中,在溫度40℃±2℃、相對濕度75%±5%的條件下放置6個月。
所用設備應能控制溫度±2℃、相對濕度±5℃,并能對真實溫度與濕度進行監測。在試驗期間第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末分別取樣一次,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檢測。在上述條件下,如6個月內供試品檢測不符合制定的質量標準,則應在中間條件下即在溫度30±2℃、相對濕度65±5%的情況下(可用Na2CrO4飽和溶液,30℃,相對濕度64.8%)進行加速試驗,時間仍為6個月。加速試驗,建議采用隔水式電熱恒溫培養箱(20~60℃)。
箱內放置具有一定相對濕度飽和鹽溶液的干燥箱,設備應能控制所需溫度,且設備內各部分溫度應該均勻,并適合長期使用。也可采用恒濕恒溫箱or其他適宜設備。對溫度特別敏感的藥物,預計只能在冰箱中(4~8℃)保存,此種藥物的加速試驗,可在溫度25±2℃、相對濕度60±10%的條件下進行,時間為6個月。
長期實驗
長期試驗是在接近藥物的實際貯存條件下進行,其目的是為制定藥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據。供試品3批,放置在商業化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包裝容器中,在溫度25℃±2℃,相對濕度60%±10%的條件下放置12個月,或在溫度30℃±2℃、相對濕度65%±5%的條件下放置12個月,這是從我國南方與北方氣候的差異考慮的,至于上述兩種條件選擇哪一種由研究者確定。
每3個月取樣一次,分別于0、3、6、9、12個月取樣按穩定性重點考察項目進行檢測。12個月以后,仍需繼續考察,分別于18、24、36個月,取樣進行檢測。將結果與0個月比較,以確定藥物的有效期。由于實驗數據的分散性,一般應按95%可信限進行統計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
如3批統計分析結果差別較小,則取其平均值為有效期,若差別較大則取其最短的為有效期。如果數據表明,測定結果變化很小,說明藥物是很穩定的,則不做統計分析。對溫度特別敏感的藥物,長期試驗可在溫度6℃±2℃的條件下放置12個月,按上述時間要求進行檢測,12個月以后,仍需按規定繼續考察,制訂在低溫貯存條件下的有效期。長期試驗采用的溫度為25±2℃、相對濕度為60±10%,或溫度30±2℃、相對濕度65±5%是根據國際氣候帶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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